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又是一個經濟迅速發展的國家,人均能源資源量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預測,未來20年中國能源消費需求將比目前增長1倍左右,由此可見,我國能源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正而臨著更為嚴峻的形勢,21世紀必將面臨經濟增長和環境保護的雙重壓力。因此,改變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開發利用生物質能等可再生的清潔能源資源,對建立新型能源體系和促進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將具有重大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生物質能是一種清潔能源,對其開發利用具有重大的環保意義。
1992年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的環境發展大會,標志著全球致力于減緩氣候變暖和削減C02排放的起點。生物質具有揮發分高,炭活性高,含氫量高,硫、氮和灰分含量低的優點。因此,與礦物燃料相比.造成的空氣污染和酸雨現象明顯降低。另外,生物質的利用過程是植物的光合作用和燃燒反應的可逆循環利用過程,從而使整個能源利用系統的C02凈排放為零。即:如果以上兩個反應速度匹配合適,C02甚至可以達到完全平衡。因此,整個生物質能循環就不會引起全球變暖,這對于緩解日益嚴重的“溫室效應”和環保具有重要的意義。
(2)我國的生物質能貯量豐富,對其開發利用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
我國的生物質能資源豐富,特別是非林木植物生物質資源非常豐富,僅農作物秸和蔗渣、蘆葦和竹子等生物質總量已超過10億噸。各類農作物秸科、薪柴以及城市垃圾等資源量估計每年可達650兆噸標準煤以上。更為重要的是,我國有大量不適合農耕的土地,可以種植速生林,將產出的木材作生物質原料,既可以取代石油和煤等礦物原料,又能因經濟利益推動大規模植樹造林。所以充分合理地開發利用生物質能這一潔凈的可再生能源,對改變我國傳統的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
(3)開發和利用生物質能對我國農村的發展具有積極的社會意義。
我國80%的人口生活在農村,秸桿和薪柴等生物質能是農村的主要生活燃料。1979年以前,生物質能源占整個農村能源消費量的70%以上。盡管煤炭等商品能源在農村的使用迅速增加,但生物質能在農村能源中仍占有重要地位。1998年,農村生活用能總量為3.65億噸標準煤,其中秸桿和薪柴為2.07億噸標準煤,占56.7%。因此,發展生物質能技術,為農村地區提供生活和生產用能,增加農民收入,是幫助這些地區脫貧致富,實現小康目標的一項重要任務,具有積極的社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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